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围墙安装远红外线探测器

2007年03月29日04时2分 星辰在线
 
 
   本报烟台3月28日讯工程质量不安全不准竣工,治安设施配不齐不准开工,近日,烟台开发区出台相关规定,将新建居民小区的技防、物防建设列入开工要求必备的条件之一,给新建居民楼的安全安上“双保险”。
   据烟台开发区工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,以前居民楼建设只重建筑质量,忽视治安防范,尤其是多数居民楼治安设施配备不齐,这同样给居民楼带来安全隐患。据介绍,开发区规定,新建小区应按规划要求进行封闭围挡,建设使用门禁系统、周界防范报警系统、电子巡更系统、楼宇对讲系统、区域联网自动报警系统等。必须安装单元防盗门,建立停车场、警务室和监控室,在停车场、小区出入口和其他重点部位安装电视监控系统等。除此之外,新建小区技防建设也有严格要求,在封闭的防范区域外围栅栏、围墙处安装远红外线对射探测发射器;外来人员进入防盗门时,须通过进出口对讲主机与住宅室内用户分机通话确认开锁;配备电子巡更系统,由保安巡逻人员手持巡更棒到规定地点及时感应定点巡逻纽,巡更信息自动存储到巡更棒内,通过传输器显示、打印巡更信息,实现对保安巡逻人员智能化管理;建立区域联网报警系统,配备先进的报警接收系统和有线、无线通讯指挥系统。当用户遭到不法侵袭时,报警接收系统即可准确显示报警方位与报警警情;通过安装定点、全方位旋转摄像机组合,由值班人员对防范区域进行实时图像监控。
   据了解,新建小区的技防、物防等配套设施图纸审查通过后方可报规划部门审批。对未按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或者技防、物防设计不达标的,不予办理开工手续。对未按要求建设警务室、监控室等设施的,房管部门不予受理所开发项目的房屋权利登记申请。对不按技防、物防规划设计要求施工的,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,并责令改正。